从欧盟外(如中国、英国、美国等)进口商品进入丹麦时,进口VAT按货值(CIF)+关税为基础计算,标准税率为25%。进口商需在清关时通过丹麦海关系统(SKAT)申报关税与VAT,并可在后续VAT申报中抵扣已缴进口VAT。企业若符合条件,还可申请延期缴纳机制(Deferred Payment Scheme),以优化现金流。
一、丹麦进口VAT的计算逻辑
进口增值税(Import VAT)与销售VAT不同,它在货物入境时即产生。
其计算公式通常为:
进口VAT = (货值 + 运费 + 保险 + 关税) × 25%
例如:
一批来自中国的电子产品,货值10,000欧元;
运费和保险合计500欧元;
关税税率3%;
则应缴关税=315欧元,VAT计算基数为10,815欧元,
最终进口VAT=10,815 × 25% = 2,703.75欧元。
好消息是:企业只要是注册VAT的丹麦公司,这笔进口VAT可以在下一次申报时全额抵扣。也就是说,虽然在清关时缴纳,但最终并不会造成实际成本。
二、清关申报流程解析
丹麦进口清关流程由**Toldstyrelsen(丹麦关税局)**管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五步:
获得EORI号码
所有跨境进口商必须拥有欧盟EORI编号(Economic Operators Regist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类似企业的“通关身份证”。
准备进口单据
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原产地证及报关单。
申报进口货值与税费
通过Toldstyrelsen电子系统申报CIF价值,并自动计算关税与VAT。
缴纳关税与VAT
一般进口商需在清关时缴纳;
注册为“延期缴税企业”(Deferred VAT Scheme)的公司,可在季度申报时一并结算。
完成清关与VAT抵扣
清关后获取进口证明(Import VAT Certificate),该文件是后续VAT申报抵扣的重要凭证。
三、沙之星跨境真实案例
2025年初,一位中国卖家通过沙之星跨境在丹麦注册公司,用于运营欧洲仓储业务。其第一批货物(厨房用品)从宁波发往哥本哈根。
客户委托第三方物流代理清关,但报关员误将进口商写为“个人”,导致税务局要求立即缴纳25%的VAT并无法抵扣。
沙之星跨境团队介入后:
重新申请企业EORI号并补交公司注册证明;
协助客户提交“VAT抵扣申请”,附进口发票与关税收据;
成功追回2,400欧元的进口VAT。
客户此后将所有清关环节托管给沙之星跨境,建立了自动化报关与VAT核对系统。
四、常见用户痛点问答
Q1:进口VAT必须当场缴纳吗?
A:不一定。若企业注册为“延期缴纳机制”用户,可延至月度或季度VAT申报时统一结算。
Q2:进口商不是丹麦公司,可以抵扣VAT吗?
A:不可以。只有注册VAT号的丹麦或欧盟公司才享有抵扣权。
Q3:如果货物滞留海关未清关,会被罚吗?
A:若因资料缺失导致延迟,通常会产生仓储费,但不罚VAT。若申报虚假信息,则会被罚款。
Q4:VAT抵扣需要哪些证明?
A:进口增值税缴纳证明(Import VAT Certificate)+发票+账务记录三者必须一致。
丹麦的进口VAT制度虽严谨,但对企业相当友好。只要账务清晰、资料齐全,VAT都可以抵扣或延期缴纳。
沙之星跨境建议:
在首次进口前注册EORI号;
与有经验的代理合作,确保申报数据准确;
建立VAT抵扣档案,定期备份清关单据。
“VAT不是成本,而是一场‘时间差’的游戏。懂规则,就能少占用资金,还能安全通关。”
沙之星跨境已帮助超过300家企业实现丹麦进口VAT合规申报与资金优化。
从欧盟外进口商品到丹麦时VAT怎么计算?清关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