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本“合格发票制度(Qualified Invoice System)”过渡期(2023年10月–2029年10月)内,企业仍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消费税抵扣。
核心规则如下:
1️⃣ 过渡期第一阶段(2023–2026年):
买方可继续抵扣80%的进项税额,即便卖方尚未成为“合格发票发行者”。
但卖方必须提供记录完整的账单与收据,含消费税金额明细。
2️⃣ 过渡期第二阶段(2026–2029年):
抵扣比例降为50%。
若仍未取得合格发票(Qualified Invoice),则抵扣比例将进一步受限。
3️⃣ 2029年10月起:
必须取得卖方日本JCT注册号开具的“合格发票”,才能100%抵扣。
同时,电子发票(Electronic Qualified Invoice)在日本完全合法,企业可使用**国税厅认可的电子发票系统(Peppol格式)**开具并留存。
二、制度背景解析
日本推行“合格发票制度”的目的是:
防止消费税链条中的虚假抵扣;
建立透明可追溯的B2B发票体系;
与国际电子发票标准接轨。
过去企业只需保存账单即可抵扣进项税,税务局难以追踪虚假发票。
现在,每一张“合格发票”都必须附带JCT号码(以“T”开头的13位编码),系统自动识别卖方是否为合格发行者。
三、沙之星跨境服务案例
案例:深圳电子卖家李女士
李女士通过亚马逊日本站销售电子配件,2024年初发现她的日本供应商尚未注册JCT,无法开具合格发票,导致她的进项抵扣受限。
沙之星跨境协助流程:
✅ 帮她核查供应商是否在国税厅登记系统(Qualified Invoice Issuer List)中;
✅ 建议分阶段切换至已注册JCT的供应链;
✅ 指导其在会计系统中使用“部分抵扣(80%)”逻辑处理2024–2026年期间的账务;
✅ 并接入电子发票开具系统Peppol Japan Hub,实现电子化对账与归档。
最终李女士在报税时成功抵扣80%进项税,无需追缴。
四、常见卖家问答
Q1:我从中国发货,日本本地没有进项发票,是否还需要JCT?
如果你对日本消费者销售(B2C),平台会代扣消费税;若对企业销售(B2B),你必须成为合格发票发行者,否则买方无法抵扣。
Q2:电子发票怎么开?可以用PDF发邮件吗?
不行。必须使用符合Peppol电子发票标准的系统,包含XML结构化数据,自动同步税务局。
Q3:外国公司能否注册为“合格发票发行者”?
可以,但需指定日本本地税务代理人(In-country Tax Agent)。沙之星跨境可协助全程代理申请。
五、电子发票实操流程
1️⃣ 登录日本电子发票平台(Peppol or JIIMA认证系统);
2️⃣ 填写发票信息:卖方JCT号、买方名称、商品明细、税率(10%或8%);
3️⃣ 生成电子XML文件,并以PDF或EDI形式发送;
4️⃣ 留存电子数据至少7年,以备税务检查。
沙之星跨境为多家日本卖家客户部署了电子发票自动化系统,实现从销售到开票全流程无人工干预,符合日本电子账簿保存法。
六、过渡期的抵扣策略
企业可采取以下三步:
✅ 检查所有供应商是否已JCT注册;
✅ 对未注册的供应商,在会计系统中设置“80%抵扣标记”;
✅ 保存所有账单明细与沟通记录,确保抵扣合法性。
通过这些措施,过渡期内即可实现合规抵扣 + 税务透明,为后续全面合格发票制打下基础。
过渡期不是豁免期,而是“合规准备期”。
日本税务环境趋严,系统化、电子化是趋势。
沙之星跨境提醒卖家:
趁过渡期建立电子发票系统,早注册JCT号,才能确保未来税务无缝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