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概述
当荷兰公司从第三国(如中国)进口商品并计划将货物转销至德国客户时,如果处理不当,企业可能会面临“进口时缴一次VAT、德国再缴一次销售VAT”的重复缴税问题。为避免此类情况,企业可通过荷兰VAT递延机制(Article 23 License)及欧盟内部免税供应链规则进行税务优化。
二、使用VAT递延的操作流程(荷兰进口)
申请第23条许可证(Article 23 License)
荷兰本地注册的公司可向荷兰税务局申请该许可证,允许企业在进口商品时不立即缴纳VAT,而是通过VAT申报递延。
货物清关时不实际缴纳VAT
凭借Article 23,进口增值税在申报表中体现,不需在进口现场支付,提高资金流动效率。
在荷兰完成货物接收与仓储(可选)
如果是暂存,可在荷兰使用第三方仓库。
三、转销至德国的增值税处理(欧盟内供应)
申请德国VAT号(如未注册)
若荷兰公司要在德国开展B2B交易,应注册德国VAT税号,以便合规开具发票和申报税务。
将销售定义为欧盟内B2B货物供应
若买方为德国VAT注册企业,交易可被认定为欧盟内免税供应(Intra-Community Supply),只需申报,不征VAT。
买方在德国申报并缴纳VAT
德国客户以“反向收费”机制(Reverse Charge)在其VAT申报表中缴税,实现销售端的VAT免征。
四、合规要点与风险防范
必须保留完整物流单据(如提单、CMR)和买方VAT信息,证明货物已运往德国;
所有跨国销售应在欧盟VAT申报系统(如VIES)进行验证;
定期审查是否触及德国仓储或销售门槛,避免被认定为需本地征税;
注意货物流向和账务信息需一一对应,防止申报差错导致税务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