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大家说一个马上要留意的时间点。今年7月份,新的境外资金监管规则就要正式生效了,银行端对境外账户的穿透核查会进一步收紧。
什么意思呢?你在境外的账户信息、资金流水,监管能看到的东西比以前多得多。2026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层级对对外投资制度进行系统性规定,标志着对外投资监管从“部门规章分散管理”迈入“行政法规统一规制”的新时代。以前可能还觉得海外账户远在天边,现在数据一交换,什么都一清二楚。
一、为什么境外赚了钱,想转回国内就这么难?
这个节骨眼上,很多做跨境的朋友来问我:我在境外赚的钱干干净净,为什么想转回国内就这么难?
这里面有个很大的误区。很多人觉得钱在境外合法,回国自然理直气壮。但咱们外汇监管的逻辑不是这样看的。监管看的不仅是这笔钱现在合不合法,还要查它当初是怎么出去的。
你在海外投资赚了钱,但如果当年资金出境的时候没有做ODI备案,那在系统里,这笔钱根本就没有合法出境的记录。既然出去的记录查不到,现在想回来,银行直接给你卡住。
打个比方,你当年是悄悄从后门溜出去的,现在在外面赚了钱,想从正门堂堂正正走进来,结果拿不出之前的出门记录,人家肯定不让你进。
837号令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投资者开展对外投资活动依法需要履行核准备案、信息报告、跨境资金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这个规定从行政法规层面确认了ODI备案的法定地位,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
二、7月新规之后会怎么样?
境外的信息更透明了,你在外面赚了多少、放在哪个账户,监管看得更清楚。新规确立了“直接+间接双向穿透式”监管规则,对外投资不再局限于直接出资新设、收购境外公司。监管将强制穿透所有复杂的红筹、VIE架构、离岸家族信托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审查要求明确披露至最终的自然人或国资实际控制人。
这个时候如果还拿不出ODI备案来证明资金出去的合规性,问题就不是回不回得来的问题,而是会不会被追查的问题。
新规在处罚方面力度非常大。对投资禁止类项目的企业,最高可处投资额10‰的罚款;违法行为人可能被禁止1至3年内从事对外投资活动。而且个人责任也首次被明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三、已经赚了钱、当初没做ODI,还能不能补?
这是现在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837号令第三十四条明确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7月1日前已完成出资、持股、设立离岸公司的存量资产,不强制统一补办ODI备案。但这不代表完全没有风险。
存量架构如果存在代持、地下钱庄出境、拆分购汇、无登记红筹等外汇违规行为,外汇局仍可依据外汇条例追溯处罚。7月1日后新增任何境外经营性投资,必须先备案再购汇出境,严禁先打款后补手续。
所以能不能补、怎么补,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当初资金是怎么出去的、有没有违规操作、境外公司是什么时候设立的、有没有实际经营。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没法一概而论。
四、真正的解决思路,是在资金出去之前就把ODI备案做完
这个道理我说了无数遍,但还是要再讲一遍。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三步走通,你的钱就有了合法出境的记录。出去有据可查,回来就能光明正大地结汇。
而且如果你把投资主体放在海南,ODI备案做完之后还能申请EF账户。海南ODI备案非敏感项目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办结,最快18小时出证。后续跨境资金划转凭指令就能办,大额资金进出效率更高。
我经常跟客户讲,ODI备案就是给资金办一张合法身份证。7月新规一来,有这张证和没这张证,差别会越来越大。
那问题来了——如果你现在已经赚了钱、当初没做ODI备案,还有没有补救空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你的情况具体怎么处理,评论区发“ODI”或者直接私信我,我帮你看看有没有补救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