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法对其公民实行全球征税原则,不论纳税人身处何地,均需向美国国税局(IRS)申报全球范围内的所得。这意味着,美国公民在海外获得的工资、利息、股息、租金及资本利得等均属应税收入,必须如实申报。(美国税务)
在扣缴方面,美国公民在海外工作时,其所得一般由雇主根据当地法规代扣代缴所得税,但这并不免除其向IRS报税的义务。IRS要求公民每年提交1040表格,并填写相关海外收入附表(如Form 2555,用于申请外国收入排除;Form 1116,用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
外国税收抵免政策是避免双重征税的核心机制。美国公民如果在外国已缴纳所得税,可以申请抵免相应金额的美国税款。抵免金额以在外国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美国应纳税额中较低者为准。举例来说,一位在德国工作的美国公民,年收入12万美元,已在德国缴纳约30,000美元所得税,他可以将这部分税款作为抵免,减少在美国的税负。
此外,美国还有“外国收入排除”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排除部分海外收入,2025年该排除额为11.6万美元,但需满足居住测试或物理存在测试。该排除通常对外籍派遣员工尤其重要。
案例中,一位跨国科技公司派驻法国的美国员工,由于未正确使用外国税收抵免,导致IRS补缴税款并收取利息。后经专业税务顾问协助,成功重新申报获得退税,避免了额外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