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美国加州继续维持其全美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结构之一。对于跨境企业在美设立分公司或聘用本地员工而言,理解加州的税率区间和扣除政策至关重要,尤其在制定高管薪酬或远程雇佣计划时。(美国税务)
加州采用边际累进税率,2025年税率分为10个阶梯,起征点极低,最低为1%,最高可达13.3%,适用于年应税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个人或夫妻联合申报的200万美元以上家庭。例如,年收入12万美元的中级程序员适用的边际税率为9.3%,综合税负大约在6%至7.5%之间,具体取决于其适用的各项扣除。
在可扣除项目方面,加州与联邦系统有所不同。例如,加州不允许扣除联邦税、州销售税或房贷利息中的部分类型,这对于拥有房地产的中产家庭或高净值人士是一个重要税务考量。此外,加州并未采纳联邦政府的“标准扣除”制度,而采用本州独立标准。2025年个人标准扣除为$5,363,夫妻联合申报为$10,726,远低于联邦水平。
以一位设于尔湾的中国籍企业主为例,其在加州设立一家科技研发公司,并为公司CTO安排年薪20万美元,通过加州居民报税。扣除保险、401(k)、州税前抵扣等项后,该CTO2025年预计需缴纳约1.5万美元加州州税。若考虑高收入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资本利得,这部分收入也将计入州所得税中征税。
对企业而言,如果员工为远程办公形式,居住地也在加州,即便公司在德州设立,也可能被加州税务局认定为需承担“源自加州”的收入,从而引发跨州纳税责任。因此,跨境公司在雇佣结构、薪酬设计及合规报税中,必须充分评估加州的税务成本与申报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