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务居民(包括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需要对其全球收入进行申报,无论其居住在国内还是国外。这意味着,即使在国外工作或居住,仍需向美国国税局(IRS)报告其全球收入,并根据适用的税率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于国外收入,美国采用了一种特殊的税收抵免机制,称为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FTC),以避免双重征税。如果在国外已经缴纳了税款,纳税人可以在其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中申请相应的抵免额,从而减少其在美国应缴纳的税款。
申报国外收入时,纳税人需要填写特定的表格,如表格2555(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和表格1116(Foreign Tax Credit)。通过表格2555,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排除一定数量的国外收入,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而表格1116则用于计算外国税收抵免额。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国税局对国外资产也有申报要求,特别是对于那些总额超过1万美元的国外金融账户。这包括使用表格Fincen 114(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BAR)进行申报。此外,如果国外资产总额超过5万美元(对于已婚联合申报者为10万美元),则需要填写表格8938(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
在计算和申报国外收入时,建议纳税人咨询税务专家或会计师,以确保符合所有复杂的法规要求,并充分利用可能适用的税收减免和抵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