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税收体系以所得税为主体,个人所得税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体系由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包括城市税)三个层级组成。
联邦税主要由联邦政府征收,涵盖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和消费税等。个人所得税是联邦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从10%到37%不等,分为七个档次,依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进行调整。
州税则由各州政府征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消费税等。各州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设定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导致税率存在显著差异。有些州如加利福尼亚和夏威夷税率较高,而像得克萨斯和佛罗里达等州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主要由地方政府征收,包括财产税和房地产税等。财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用于支持公共治安、教育、交通等开支。
在美国,纳税人通常需要同时缴纳联邦税和州税,部分城市还需要缴纳城市税。这种双重征税制度虽然增加了纳税人的税负,但也为各州和地方政府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