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合法性建立在宪法和相关税法的基础之上。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授权国会“规定并征收直接税”,这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提供了宪法基础。1913年,随着第十六修正案的通过,国会获得了无须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直接对个人收入征税的权力,从而确立了个人所得税的合法性。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IRC)中。该法典详细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则、税率、申报程序以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遵循年度周期,纳税人需根据自己的总收入和法定减免项目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美国国税局(IRS)申报和缴纳税款。
除了国内税收法典,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也对个人所得税的合法性提供了支持。在多个历史案例中,最高法院确认了个人所得税的合宪性,并对如何解释和执行相关税法提供了指导。例如,在1920年的 Eisner v. Macomber 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对个人收入征税并不违反宪法,进一步巩固了个人所得税的法律地位。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合法性得到了宪法、税法以及司法判例的全面支持,确保了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的正当性和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