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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州与联邦个人所得税并行制解析:税收差异与居民负担

作者:沙之星跨境

来源:

2024-10-05 22:00:47

美国税收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州和联邦两级税收体系并行运作。这意味着美国居民不仅要缴纳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还需根据居住州的税法缴纳州级个人所得税。这种双重税收体系增加了税收的复杂性,但也为居民提供了利用税收差异进行合理避税的机会。

联邦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从10%到37%不等,依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状况而定。联邦税法还规定了许多可抵扣项目和税收优惠,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与此同时,各州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则千差万别。一些州如德州、佛罗里达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像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等则税率较高,最高可达13%以上。

这种州与联邦并行的税收体系使得居民在选择居住地时不仅要考虑生活成本、就业机会和教育资源,还要考虑税收负担。例如,一个人在高税州如加利福尼亚州虽然有较高的收入,但其净收入可能因为高税负而低于在低税州如内华达州的同等收入者。

为了减轻居民的双重税收负担,美国税法允许一些抵扣项目,如州税和地方税的联邦抵扣(SALT deduction)。纳税人可以将支付的州和地方税从联邦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但这项扣除在2017年税改后有所限制。

美国的州与联邦个人所得税并行制度为居民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同时也带来了复杂的税务规划需求。纳税人应详细了解两级税法,合理安排财务和居住计划,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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